一、办理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
三、申报材料:
(一)新建建筑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法人报建委托书原件(A4纸张)。
2、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其批复或计划许可证批复文件或计划许可受理(备案登记)通知书原件1份。
3、土地批准文件或原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5、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消防、白蚁、环保等)书面审查意见及相邻关系的书面协调意见原件1份。
6、全套建筑施工图1份(含符合建筑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理规定的建筑、绿化、管线综合总平面布置施工图等,带光盘);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或临街附属绿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庭院绿地,送审前需经绿化专家组审查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施工图1份(折成A4图幅)。
(二)扩建、改建建筑项目:
1、房屋产权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法人的报建委托书原件1份。
2、计划许可批复文件或计划许可受理(备案登记)通知书原件1份。
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4、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5、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消防、白蚁、环保等)书面审查意见原件1份。
6、全套建筑施工图(含建筑、绿化、管线综合总平面布置施工图等)1份(折成A4图幅)。
(三)市政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A4纸张)。
2、计划许可批复文件原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附件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4、土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5、道路、工程管线及全套绿化施工图或其它市政项目施工图1份(折成A4图幅)。
(四)危旧房屋修缮项目:
1、房屋产权人的危房修缮规划许可申请书、房屋产权人的报建委托书原件1份。
2、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3、危房质量鉴定书原件1份。
4、四邻关系协议书原件1份。
5、危房修缮建筑施工图1份(含图纸比例1:500,能同时反映建筑占地以外50米范围的地形地物环境关系,符合建筑总平面图设计规划管理的总平面布置图,折成A4图幅)。
(五)建筑屋顶平改坡项目:
1、住宅建筑全体顶层住户的平改坡联名申请表原件1份(A4纸张,统一格式)。
2、顶屋住户有效的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3、同幢住宅建筑顶层以外住户书面同意意见原件1份。
4、零起坡全坡屋顶建筑施工图3份。
5、拟平改坡住宅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图3份(含图纸比例1:500,能同时反映建筑占地以外50米范围的地形地物环境关系,符合建筑总平面图设计规划管理规定的总平面布置图,折成A4图幅)。
(六)沿街营业用房门面或建筑外墙面装修项目:
1、房屋产权人的门(墙)面装修规划许可申请书、房屋产权人报建委托书原件1份,如以非产权人(承租人、广告公司)申请,须有房屋产权人全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承担建筑法律责任。
2、有效的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各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3、相邻关系协议书原件1份。
4、门(墙)面装修施工图3份(平面、立面、剖面图,折成A4图幅)。
5、门(墙)面装修彩色效果图3份(A4图幅以上)。
6、申请装修房屋建筑平面位置图3份(含图纸比例1:500,能同时反映建筑占地以外50米范围的地形地物环境关系,符合建筑总平面图设计规划管理规定的总平面布置图,折成A4图幅)
四、承办时间:20个工作日
五、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8162
六、投诉电话:0578—513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