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申请延长手续
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现场踏勘→审查→许可
三、申报材料:
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A4纸张)。
2、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如使用外单位权属土地的同时报送与土地权属人签定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原件。
3、原永久性主体房产的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确认)。
4、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环保、消防、水利、交通、文保等)书面审查意见书原件1份。
5、1:500现势地形图1份(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较大或重要的临时建筑需报送临时总平面布置方案图。(折成A4图幅)
四、承办时间:20个工作日
五、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5128162
六、投诉电话:0578—5133373